厚街投4500万扶持实体经济,重大项目提前动工奖10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推动厚街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厚街出台《厚街镇贯彻落实“六稳”“六保” 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包括“7项30条”政策举措,从促进进出口增长;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引育行业领军企业;纾解企业用工难题;发展壮大会展经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服务保障机制等7方面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据悉,此次帮助企业的总金额高达4500万元,由政府财政支出。
《意见》可谓干货满满,本文选取其中三大亮点为大家进行解读。
亮点1:
投200万培育“直播带货”产业
百万级奖励有多个
当前,“直播带货”是最热门的销售模式,很多企业纷纷开启直播之路。对于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厚街将进行培育。
根据《意见》,厚街将培育直播产业集群,加快推动直播业态发展。具体通过安排250万元支持100家厚街示范名优品企业,“抱团”上线各大平台开设的“东莞厚街优品馆”“东莞厚街制造专区”等特色栏目,镇对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2.5万元。安排50万元支持厚街企业、直播机构及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共享型产业电商直播基地,为厚街产品线上直播提供公共服务,镇对每个直播间最高补贴不超过 2500元,每个共享型产业电商直播基地每年不超过5万元。同时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开拓内销市场,安排125万元支持不少于50家带动500家出口型企业,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5万元。
《意见》还鼓励工业企业积极上市、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和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引进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总部企业,推动工业企业增加值提速,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对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在厚街设立企业总部,并在2020年经认定为市级总部企业的,镇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内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厚街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且年纳税1.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亮点2: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此次出台的《意见》就包括了对会展业的扶持,力度大、范围广,对厚街会展业来说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意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厚街专业展馆举办的展览会(政府举办展览会除外,下同),按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元支持,同一展览会最高支持金额10万元;对在今年内确实无法安排展期举办的展览会,如组展机构(企业)承诺明年继续在厚街专业展馆举办的,按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0.5元支持,最高支持金额5万元;对今年内新引进的展览会,按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元支持,同一展会最高支持金额20万元。
加大对展览会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对年内在厚街举办的展览会(政府举办的展会除外)给予疫情防控投入的支持,按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面积计算,面积每满1万平方米给予1万元支持,同一展览会最高支持金额为5万元。如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支持。
鼓励专业展馆和酒店于年内招引承办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国家级和省级有关机构、上市公司在厚街举办行业会议、学术论坛和供应商大会等活动(以下统称会议)。对获得市商务局备案的国际性、国家级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8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于全国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在厚街举办的行业性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15万元。
支持专业场馆组建线上展会平台。对由厚街专业展馆作为主体,组建线上展会平台且引入3个或以上原计划在厚街举办的展览会开通线上展会的,对平台组建主体的设备购置、系统开发、平台推广引流等投入给予50%支持,最高资助不超过120万元。
支持组展机构(企业)举办线上展会。对原计划在厚街举办但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调整为线上展览会且组织参展企业达200家或以上(其中东莞本土企业占比不少于30%)的给予15万元支持;每增加 100 家参展企业的,另外给予2.5万元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25万元。
支持企业利用线下展会平台开拓市场。对厚街规上工业企业在年内参加经市商务局备案在厚街专业展馆举办,且展览会规模达2万平方米或以上(按与展馆签订场地合同的实际面积计算)专业展览会的给予参展费20%的支持,最高支持2万元,同一家企业年内只支持一次。
亮点3:
重大项目提前开工建设也有奖励,《意见》提出,推动重大项目快速实现开工建设,年内开工的重大项目按最初约定的开工时间提前一个月及以上实现动工建设的,一次性给予项目单位10万元的开工奖励。
引导重大项目单位加大投资力度和加快项目建设。省重点项目和市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数的120%且超额投资部分大于500万元,同时从2020年4月起完成每月备案投资计划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数的130%且超额投资部分大于750万元,同时从2020年4月起完成每月备案投资计划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
《意见》全文如下:
文稿:朱穆
图片:罗志高
执行编辑:王勤锋
责任编辑:陈直
版式:林二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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